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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,可否拒绝支付物业费用?

1970-01-01 已有1009人浏览

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,可否拒绝支付物业费用呢?物业服务是住户搬进新社区的所拥有的,也是购买房屋的主人最关注的重要标准之一。物业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业主进入社区后的生活环境。实际上,业主总是反映物业服务质量差,表明他们不愿意为这些服务付费。但事实上,不可能不支付物业费用。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,业主可拒绝支付物业费用。      1,业主如果还未交付或延迟交货,可拒绝支付物业费。      物业费的支付日期应从房主实际收到房屋之日算起。如果房屋延误是由开发商引起的,或者需要保留质量问题,则应由开发商支付该期限的房产费。如果业主自己的理由不是来到房屋,房产费将由房主在房屋关闭期间承担。      但是,如果房间有延误,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会将物业费用推给业主,业主绝对不听从的。      2,未经住户同意,物业公司没有改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但是却扩大收费范围,超出部分费用,业主可以拒付。      物业与住户之间是物业服务协议的一个签署,双方对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有明确要求。如果成本和服务范围发生变化,应事先公布,经业主同意或重新签署协议,可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。如果没有公告和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,业主不能在没有与业主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支付部分费用。      3,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业主委员会。      业主享有的服务应与业主支付的物业费用成正比。如果物业公司收到业主的物业费,业主应做好准备和证据,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并与物业协商。在这种情况下,业主很难赢得这场战斗。要做好充分准备,提供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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